苍南貌美少妇为满足毒瘾以贩养吸 上家竟是小鲜肉
美丽辣妈为满足毒瘾,以贩养吸;苍南警方顺藤摸瓜,上家竟是年轻“小鲜肉”。近日,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矾山派出所根据线索,成功打掉一个5人涉毒团伙,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余某、李某,吸毒人员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
2015年1月份,苍南县公安局矾山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一长得非常漂亮的年轻女子在苍南县宜山镇附近一带从事贩毒活动。接报后,矾山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并于1月26日下午在苍南县宜山镇车站附近抓获该女子余某,并当场查获毒品4.8克。经查,犯罪嫌疑人余某,26岁,苍南县龙港镇人,已婚,年轻貌美,还有一个4岁的孩子。余某有吸毒史,曾因贩毒被判入狱6个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余某交代了为满足自己的毒瘾,以贩养吸从事贩毒行为的违法事实。
审讯中,民警还发现余某上家李某的相关线索,并迅速开展调查和取证。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努力,2月28日,民警在苍南县龙港镇成功抓获余某的上家李某。让办案民警吃惊的是,今年刚满20岁,长的细皮嫩肉,还有点帅气的李某居然会是“瘾君子”和毒贩。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父母离异,老爸在国外做生意,常年没回来,由他姑姑照顾长大。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李某染上了毒瘾,还走上了贩毒的道路。被查获时,李某已在宾馆住了一个多星期。
随后,民警又获悉李某的“毒友”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等3人的行踪,并发现这些人还存在为筹集毒资,非法盗刷他人银行卡存款的犯罪行为。鉴于案情复杂且涉及多项违法犯罪,苍南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专案组。在经过缜密侦查后,于3月4日在苍南县宜山镇成功抓获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等3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李某、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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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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