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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悔婚”后不愿还彩礼,双方闹上法院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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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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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昨天上午,27岁的阿芬在上虞区人民法院东关法庭法官的见证下,返还给大她一岁的阿青7.5万元彩礼钱。至此,这起因“婚约”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案,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终于得到了调解。而阿芬与阿青的这起“婚约”,还是微信上摇出来的。

2012年12月,上虞丁宅的男青年阿青,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摇”上了东关街道的女子阿芬,两人在微信里聊得很投机,可谓无话不谈。后来两人还见了面,阿青对阿芬非常有好感,决定与阿芬继续交往下去。

2013年春节,阿芬到阿青家做客。阿青父母给阿芬1008元的红包。同年2月21日,阿芬及家人了解阿青家庭情况后,表示愿意同阿青进一步发展恋爱关系。

阿青家给了阿芬折价1.8万元的金首饰及见面礼4800元等。这年3月24日,双方还按农村习俗,在阿青家举行了订婚仪式,阿青通过媒人给阿芬彩礼8万元,见面礼2400元等,设酒席花费1.4万余元。

阿青说,订婚后,阿芬对自己渐渐冷淡。阿青考虑到自己年纪不小了,多次催促阿芬正式登记结婚,并希望按照本地风俗选好日子迎娶小芬过门。

一开始,阿芬称双方交往时间不长,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答应阿青的求婚,之后阿芬却电话不接、短信不回。阿芬对此解释,双方交往后才发现,阿青不仅有酒驾等行为,而且脾气也不好。阿芬说,自己认真考虑后,觉得与阿青不合适,不同意与他结婚。

眼看成亲的事泡了汤,阿青便提出要求阿芬返还彩礼,还多次上门兴师问罪,双方就分手返还彩礼之事起了纠纷。阿芬认为,阿青给的彩礼应当用于弥补自己及家人的精神损害,所以不同意返还彩礼。阿青多次讨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阿芬返还彩礼12.2万余元。

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阿芬3月20日返还给阿青彩礼折算人民币7.5万元,若未按期履行,应另承担违约金5000元,阿青表示同意。

办案法官说,虽然微信优点很多,但这毕竟是一个虚拟的交友软件,通过摇一摇摇来的好友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了解。没有经过全面了解就订下婚约,最终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受伤害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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