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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你保障带薪年假权:年休未休能获3倍日工资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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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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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休,一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对于上班族来说,“年休”的时候可以让人放松心情,调整工作状态。然而,原本是作为劳动者权利的“带薪年休”,却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成为“纸上福利”。作为劳动者,我们该如何保障自身的带薪年休假权利呢?

  工作多久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市民张小姐:我去年毕业后来到一家外贸公司担任销售主管。入职后,我了解到劳动者享有带薪年假的权利,便在去年“十一”之前向公司提出了五天的年假申请,打算结合十一长假去云南深度游。结果,公司以我工作年限不够没有批准。我当时很气愤,立马提交了辞职信,我的朋友都说我太冲动了,应该先去问清楚。我想问问,工作多久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律师点评:连续工作一年便可享受

  我国自2008年起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广大劳动者每年享受5天到15天不等的带薪年假提供了法律基础。

  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根据张小姐所说的情形,她提出年假申请时尚未连续工作满12个月,因此不具备带薪年假权利的享受资格。

  《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因此,公司不予批准年休假的做法是合法的。

  在此建议应聘者,应当在入职时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入职后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的天数,避免在入职以后产生争议。

  去年没有休的年假可否留到今年?

  市民刘小姐:去年我本来打算12月份年休去海南三亚玩的,却赶上了公司业务集中期,年休请求被公司人事部门婉拒了。休年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去年没休的年假,可不可以留到今年休?

  律师点评:年休可跨一个年度安排

  如果单位实在安排不了刘小姐去年的休假,一种选择是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另一种选择是留到今年休。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安排,根据《条例》第五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是有些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因此,用人单位有告知的义务,同时刘小姐也有必要进行了解并和企业做好沟通,避免双方在执行中产生纠纷和争议。

  没休年假,单位要支付多少补贴?

  市民李先生: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工作期间经常加班,并且在入职之后也没有享受过带薪年假。迫于工作压力,我一直也没有提出异议。去年,在我入职3年后,我向公司提出要未休年假工资报酬,遭到了人事部门的拒绝。让我疑惑的是,我同学公司的做法不是这样的。在他们公司,没休年假的员工可以得到公司发放的相应工资报酬,多的可以拿到8000元。我想问问,公司有理由拒绝我吗?

  律师点评:单位需支付日工资的3倍

  休息权是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恢复体力、脑力以及用于娱乐和自己支配必要时间的权利,未休年假待遇是基于劳动者在应休而未休的法定假日期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报酬。

  根据《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公司应当支付李先生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现实核算中,考虑到日工资收入的300%其中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故一般是公司再额外支付日工资的200%。

  若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按《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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