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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一副食品店老板 私卖违法保健品 还私藏枪支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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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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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龙泉经营副食品店的两夫妻黄某和叶某为增加营业收入,明知性保健品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偷偷地进行非法销售。而当公安机关对其住所依法执行搜查时,还意外搜出一把手枪。近日,由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龙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分别对黄某、叶某作出了判决

  51岁的黄某和妻子叶某在龙泉市区某小区经营一家副食品店,2013年下半年,叶某从一位推销员处购进“金功夫”(第三代)性保健品,并在其经营的小店里非法销售。

  夫妻俩为了躲避政府执法部门的检查,平时都将“金功夫”放置在货架的最底层隐蔽处。不过,去年10月8日,公安机关在例行检查时,在店内当场查获并扣押这些壮阳类保健品,共计131颗。经丽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查扣的“金功夫”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为非食品原料。经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该壮阳类保健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如果使用不当,将对人体造成危害。

  之后,公安机关对黄某夫妇的住所进行了依法搜查,出乎意料地在住所内的保险柜里发现了一把手枪。据黄某交待,手枪是他20多年前在广西捡到的,并偷偷带回家中。所幸黄某从未使用该枪支进行犯罪活动。经丽水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枪属于以火药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且具有杀伤力。

  法院审理后,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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