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边30家高档经营场所全部关停转型
西湖景区内30家高档经营场所全部关停转型。
昨天,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公布了这一消息。继西湖边23家高档经营场所相继关停后,经过专项工作小组的沟通走访,昨天又有3家高档经营场所关停整顿,分别是东篱会所(绿杨路6号)、卡森庄园(葛岭路10号)与小隐园(杭州花圃内)。
除了这26家高档经营场所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大宅门和花中城天外天已于年前停业整顿,九里松会馆已转型为大众消费场所。至此,包括先前主动关停的江南会在内,西湖景区内30家高档经营场所均已陆续关停。
关停一批、转型一批、优化一批
修订完善杭州市公园景点管理办法
昨天上午,杭州市召开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暨“三还于民”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发出《关于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暨“三还于民”专项行动方案》。
此次专项行动从1月中旬开始,至3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与落实长效3个阶段。
根据《方案》要求,2月初至2月底,杭州将对本地属于清理范围的会所全面调查梳理,摸清底数,做到“一门清”。届时将按照每家会所的实际情况,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禁止性规定,分类作出具体处置,做到关停一批、转型一批和优化一批。
全面排摸清理后,杭州将于3月起修订完善杭州市公园景点管理办法,从源头上管理景区公园内各类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的租赁行为。同时,建立常态化专项巡查机制,加强审批监管,杜绝违规行为,确保各类公共场所真正为市民群众所共享。
停止一切“会所”登记注册与审批
加快景区内现有经营场所转型升级
西湖景区内30家高档经营场所已全部关停转型,但并不意味着“还湖于民、资源共享”行动就此画上了句号。
昨天的会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刘颖表态,在切实落实好“凡是属于景区公园、名人故居、文化遗址的高档经营场所,一律关停”要求的同时,下一步,还将加快景区内现有经营场所转型升级。对景区内新增物业,坚决杜绝高档餐饮,多发展文化产业、艺术展示,多增加公益性、大众化的内容,确保景区公园、名人故居更好地面向游客,群众更好地共享公共资源。
为了强化长效管理,景区将从工商登记的源头抓起,停止一切“会所”的登记注册与审批,现有企业也一律不得使用“会所”名称。景区还将建立巡查机制,组建专项巡查小组,将西湖景区各类经营场所“可进入、可消费”情况列入日常巡查,修订完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营场所从业规范》,确保景区所有旅游服务设施做到向全体市民、游客开放。
“关”、“转”并重
切实解决好关停场所的管理使用问题
除了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也是杭州一大热门游览区域。西湖区区委书记王立华介绍,西湖区集中对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排查,排查发现,公园内涉及高档餐饮经营场所的有5家,企业办公培训加餐饮服务的有3家。目前,5家高档餐饮经营场所已经关停,其余3家也已通知到位,做好关停整顿的工作。
《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规定,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都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龚正提出,对会所等高档经营场所关停后腾出公共场所的管理使用,要做到“关”、“转”并重,要认真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分类管理。“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公益性、大众化、可进入性原则,用于各种公共服务,满足市民游客参观、游览、休闲、娱乐等需要,切实做到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
西湖景区内关停转型的30家高档经营场所
1917花园餐厅(南山路105号)
钱王美庐(南山路)
西湖山庄(三台山路)
佰荟楼(南山路33号)
清音楼(太子湾公园)
优谷西湖汇(下茅家埠31号)
虎跑翠樾会(虎跑公园内)
上林苑(植物园内)
吴山会馆(吴山景区)
井外天(黄龙洞内)
新荣记(杭州花圃内)
海陆会(灵隐路12号)
嘉纳餐饮(茶博内)
静逸别墅(葛岭路5号)
菩提精舍(北山路45号)
涌金楼(西湖天地内)
御尊园(学士桥1号)
学士居(学士桥6号)
西湖会(曲院风荷公园内)
抱青别墅(北山路)
莲庄(花港观鱼景区内)
听涛居(太子湾公园内)
柳莺玖号(南山路)
东篱会所(绿杨路6号)
卡森庄园(葛岭路10号)
小隐园(杭州花圃内)
大宅门(北山路60号)
花中城天外天(灵隐路40号)
九里松会馆(灵隐路19号)
江南会(三台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