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一鞋厂员工被判刑
伙同供货商虚开供货单骗了公司12万元
松阳一鞋厂员工被判刑
通过虚假开供货发票,松阳一公司技术部负责人非法侵占12万元。近日,松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职务侵占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千元;以同罪判处被告人俞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杨某是江西宁都人,今年36岁。2011年2月,其被聘为松阳一鞋业公司刀模技术部的负责人。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杨某利用在公司担任技术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伙同刀模供货商俞某,采用虚开供货量,由俞某在收到公司货款后给其好处的方式,共计非法侵占了公司货款12万元。俞某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存款等方式给了杨某3.8万元。
2014年2月,公司财务经理发现2013年度刀模款出入较大,经过工作人员清点,发现刀模数量比供货单上的数量少了许多,且不符合正常消耗。
感觉事发的俞某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在案发后向该公司退赔了非法侵占的12万元。
2014年5月15日,杨某在东莞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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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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