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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16万温州有线电视观众推送反动信息 被判12年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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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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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8月份,温州部分市民在观看有线电视时,画面中突然弹出一些不良文字、图片,内容极为反动。经查,这是一名黑客入侵温州有线电视网络系统而造成的。

  今天,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41岁的王某是辽宁大连人,在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从事系统工程师工作,是一名具有丰富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及编程经验的专业人员。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1月以来,王某因工作不顺,对其所在的信息技术公司产生不满,想要伺机通过破坏由该公司承建的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线公司温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报复。

  2014年2月以来,王某通过互联网收集了大量含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内容的非法图文信息,并编写了一系列破坏性程序为作案做准备。

  2014年6月中下旬,王某以工程师身份,利用职务便利,经过系统测试后,在北京的办公场所内,通过互联网进入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广告业务系统,将破坏性程序传送到相关服务器上,并设定于同年8月1日晚触发。

  同年8月1日晚上7点左右,破坏性程序按照设定的时间触发,非法图文信息被推送到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的有线电视用户机顶盒中,使用户播放电视时,在电视画面的广告位中显示出该非法图文信息。

  当晚8时左右,破坏性程序继续触发,12段非法文字信息、6张非法图片通过系统推送,传到有线电视用户机顶盒中,用户在收看有线电视时,电视画面中央随机出现了非法文字信息。

  经统计,王某编写的破坏性程序向温州鹿城、瓯海、龙湾等15.98万有线电视用户推送了非法信息。因抢修期间关闭电源、切断电视信号,造成上述三地46.5万用户无法正常收看有线电视达5个多小时,造成中广有线公司温州分公司经济损失达629.4万余元。

  2014年8月18日至22日,王某被温州市公安局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为了达到立功以减轻刑罚的目的,多次在供述中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韩国籍同事印某,谎称印某与其共同实施了破坏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致使印某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依法搜查办公场所及住处。

  法院认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破坏,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又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诬告陷害罪,应予数罪并罚。

  鉴于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造成了温州广大电视用户不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且插播了反动非法图文信息,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应酌情从重处罚,故而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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