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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别人身份证开房、坐车 民警说了:这是违法的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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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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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网·新闻频道4月7日 讯 (通讯员 陈圣 记者 于瑶瑶)身份证丢了或者没带,不少人会暂时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可这是违法行为。你造吗?昨天下午,金东区孝顺派出所就对一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昨天下午,孝顺派出所民警在对孝顺镇一家宾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来自四川的陈某在该宾馆登记入住的身份证并非他本人的,便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陈某今年3月份从四川到金华打工,因为自己的身份证丢了,想到出门在外要用到身份证的地方很多,就借了表弟的身份证。

  因为到孝顺找工作,暂时没有地方住,就找了个宾馆开房间。审查中,可以看出来陈某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民警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借用他人身份证去坐火车、住宾馆、上网吧都是违法的,一旦发现将给予行政处罚。

  当前,公安机关也出台了很多便民政策,来应对不小心丢失身份证带来的困扰和不便。

  像陈某这样没有身份证但是需要住宿的,可以先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一张住宿证明,拿着它去住宾馆。

  对于丢失身份证但需要购火车票回家的人,可以去火车站售票大厅办一张有效期为一天的临时身份证件,以此为凭购买车票。

  如果补办身份证,可以就近选择户口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任一户籍派出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书面委托家人或朋友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如果不方便拿取,也有邮寄服务。

  由于正式的身份证是由省公安厅统一制作,大致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需急用,可以再花10元钱办一张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身份证,各户籍派出所均可办理。即办即取的临时身份证只是“寿命”短点儿,其它功能和正式的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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