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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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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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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姚小姐致电党报热线:我在企业上班,平时有社保的,生孩子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党报热线回复:从社保部门了解到,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定额生育医疗费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生育补偿顺产的为2500元,剖宫产或多胞胎生产的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生育补偿为4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者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生育补偿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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