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温州

温州一男子为拖延还债 伪造法律文书私刻法院印章

  • 来源:互联网
  • |
  • 2015-04-1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温州网4月16日讯(记者 戴玮 通讯员 龙轩)因忍受不住债权人哭闹讨债,温州一男子为达到拖延还债目的,竟伪造法院相关法律文书,以公司被他人起诉、财产被法院冻结为由蒙骗债权人。日前,温州龙湾法院将这起涉嫌私刻法院印章、伪造法律文书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债权人来核实情况,法院发现法律文书系伪造

  2015年3月19日,温州龙湾的潘某、林某夫妻俩手持一份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来到龙湾法院状元法庭,向法庭工作人员核实是否有该起案件存在。

  经过仔细核对,工作人员惊奇地发现两人手上持有的所谓法律文书上的法院印章与该院使用的公章存在明显不同。同时,文书上面记载的原被告当事人名称与该院正式立案的当事人完全不同。工作人员当即让潘某、林某两人作谈话笔录。

  据潘某陈述,因潘甲某(系造假者)欠其女儿135000元,自己经常去向潘甲某催要借款。不久前,潘甲某称公司已被瑞安一企业起诉至龙湾法院,银行账户也被法院查封冻结。而后,潘甲某将相关法院文件交与他们夫妻,告诉他们钱已没有。

  法院当场扣留潘某手头持有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等伪造法律文书。

  伪造法律文书,私刻法院印章

  在掌握情况后,法院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潘甲某到法院谈话。3月20日上午,潘甲某(男,温州龙湾人,经营一家标准件公司)来到状元法庭交代相关事项。

  随后,潘甲某道出了缘由。因为与潘某、林某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潘某经常到其家里催债哭闹。为了拖延还债,其就参照原先法院送达给他的另一份法律文书,伪造了上述的法律文书给潘某、林某夫妻。

  同时,潘甲某还承认上述材料是其本人交给潘某的,文书上的印章是去温州火车站刻制的。谈话中,潘甲某当场将私自刻制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印章上交给法院工作人员。

  经查,从2014年至今,龙湾法院受理潘甲某作为被告的案件共3起,涉案金额达301万元。

  龙湾法院认为,潘甲某存在私刻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犯罪嫌疑。4月13日,龙湾法院收集完备相关证据,将该案移送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查处。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