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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巡河小分队昨发现四男子在电鱼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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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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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好溪堰支流明厦河江滨小区段

  本报巡河小分队昨发现四男子在电鱼

  毒鱼、电鱼者可被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发现可拨打2134909举报

  昨天下午4时05分,四名男子在明厦河江滨小区段电鱼。

  记者 雷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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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种在城市内河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渔业法》规定,除了捕捞工具和违法所得被没收外,还可以对毒鱼、电鱼者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市民发现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2134909电话举报。

  昨日下午,四名男子在市区好溪堰支流明厦河江滨小区段电鱼,被发现后匆匆逃窜。

  明厦河是好溪堰的支流,横穿整个江滨小区。下午4时,巡河小分队成员经过江滨小区时意外发现有四名成年男子在明厦河的河床上捞东西。四人约莫四十来岁的年纪,穿着连体防水服,其中一名微胖男子头顶微秃。刚开始,成员以为是专业人员在进行河道清淤或保洁,但是四名男子手中的网兜和一人多长的探杆让人心生疑惑。再仔细一看,居然是在电鱼!

  四名男子两人分为一组,一人负责电,一人负责捞,随身携带的一个大袋子装得满满当当。小区一位住户告诉巡河小分队成员,他亲眼看见袋子里装的都是鱼。

  摄影记者马上用相机拍摄下了四名男子电鱼的行为,并向莲都区渔政站举报。与此同时,有江滨小区的住户也发现了电鱼行为,一位大姐隔着老远喊了一声“有人来抓了”,结果四人马上收拾工具,匆匆离去。因为河道两岸的遮蔽,他们很快逃离了记者的视线。

  10分钟后,莲都区渔政站的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经过周围巡视,已经找不到电鱼者的踪影。渔政站执法人员吕健告诉记者,现在还是禁渔期,他们都在河道巡逻。对于这种在城市内河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渔业法》规定,除了捕捞工具和违法所得被没收外,还可以对毒鱼、电鱼者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市民发现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2134909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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