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台州就读条件
4月9日,市民周先生来电:我是外来务工人员,我的孩子想在椒江就读小学,咨询就读条件。
4月9日,椒江区12345平台回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规定,在我省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须符合以下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持有我省流入地(县级)普通人员居住证,或具有领取普通人员居住证条件(取得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领取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违法生育等记录),并能提供与居住证申领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需在流入地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直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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