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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 她把自己送进牢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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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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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贪小便宜就要吃大亏。在舟山打工的女子吴某,近日因犯盗窃罪被定海法院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而她所盗的都是些小物件:耳钉、围巾、童装……

  吴某,23岁,老家在安徽省太湖县。去年10月,她随丈夫到新城一工地打工,夫妻俩就住在工地宿舍内。

  去年11月的一天,吴某吃完午饭去逛新城一家购物广场,走进一家饰品店,看到一对金黄色的耳钉,她拿在手上看了又看,挺喜欢的。见店里没人,她就将那对耳钉偷偷揣进口袋。

  去年12月的一天,吴某又去逛那个广场,经过一家服装店,见店内没人,她就进去偷了一条黄色的围巾。被抓时,那条围巾就戴在她的脖子上。

  去年12月底的一天,趁那家服装店没人,她又给自己偷了件棕色毛衣。几天后,她经过那个广场的一家童鞋店,见店里没人,进去偷了一条藏青色格子围巾,被她围在老公脖子上。

  吴某还在一童装店偷了一件黑色儿童棉袄,准备给儿子过年穿。

  1月12日下午,那家广场的一家化妆品店内,吴某偷了一支睫毛膏。

  吴某落网后称,自己喜欢逛街,但身上钱不多,就想到了偷,“就是想占点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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