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启动
昨天,记者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获悉,嘉兴市区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本月起正式启动。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不再由市住房保障局集中“操刀”,而是由南湖区、秀洲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区单独负责实施。目前,南湖区率先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从5月18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提出申请。与此同时,南湖区也率先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从5月8日起正式接受申请。
三区单独负责实施
实现申购家庭“应保尽保”
昨天,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今年起,三区将自主确定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实施量和供应量,并负责制订本辖区内年度保障计划、核定保障对象和分配管理等工作的实施细则。
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三区可以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居住生活水平等,合理制订2015年度实施细则,保证政策延续性,确保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利益不受损害。市住房保障部门就2015年度住房保障申请条件进行把关,比如申请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户籍、年龄及婚姻状况等。同时,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对各区保障实施进展进行落实、监督等。
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三区还将落实好土地供应和工程质量监督,并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自行确定年度保障性住房具体供应量。为顺利推进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市、区财政部门还将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量以各区实际支出保障金额为准,由市财政提供补助55%,各区财政自行承担45%。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市区经济适用房保障方式仍分为实物购房和货币补贴两种,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租金减免和租赁补贴三种方式,申请家庭成员中持有残疾人证、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等,可给予相应的优先和照顾。
南湖区率先出台实施细则
门槛更低申请更加便利
昨天,记者从市建委获悉,南湖区率先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以往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时间错开,而今年,南湖区基本同期受理两者的申请,这也是南湖区首次出台实施细则。目前南湖区各个街道、镇已于5月8日开始受理公租房申请,而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将在5月18日展开,截止时间都是7月3日。南湖区住建局局长林红波表示,这主要是为了让老百姓能够同时比较,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保障模式,改善住房条件,提升幸福指数。
相比去年,今年申请门槛进一步降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低于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公布的2014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73元)的80%,即30139元(含)。而要申请公租房的,其中第二类申请家庭,也就是低收入无证的住房困难家庭,去年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是必须低于17640元(含),今年只要低于21168元(含)就可以了。
南湖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方便市民,家庭成员户口全在市本级的,今年申请不再需要提供住房登记证明材料。为了鼓励保障对象选取市场化方式租房,今年南湖区还提高了货币补贴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自愿放弃实物配租,选择租赁货币补贴形式的,最高可给予保障标准1.6倍的补贴,高于去年的1.4倍。
记者了解到,目前秀洲区和经开区的保障方案也已基本形成,相关工作陆续开展,预计本月中下旬也将在各街道、镇开展申请受理,保障模式基本和南湖区一致。
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现开门红
公租房将成住房保障“主角”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局获悉,去年起,市区就停止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并实现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首次并轨运行。
市住房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三区实物房源还有剩余,但今年将继续加快转变住房保障模式,市区住房保障模式从“以售为主”调整为“以租为主”,即从目前的以经济适用住房实物配售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为主的保障模式。
据了解,今年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切实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工作,按照市里统一标准逐步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增加租赁补贴名额,鼓励保障对象自行向市场租房。
记者采访了解到,嘉兴今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并取得了开门红。截至4月底,嘉兴市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8929套,开工率超过100%,已超额、提前完成全年度新开工建设目标。其中,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906套,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2955套,分配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2608套,嘉兴市新增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16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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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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