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边晾晒衣服还耍泼 他一脚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金华网·新闻频道5月15日 讯 (通讯员 全莹银)前几天,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的钱某与其姐姐,因晾晒衣服的事情与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起了冲突,期间钱某还对工作人员踢了一脚,结果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钱某的姐姐在安地开了家小饭馆,钱某平时就住在姐姐家,偶尔帮姐姐打打杂。5月11日14时许,婺城区行政执法局两名工作人员在安地镇安兴街附近执勤时,发现钱某的姐姐在公路边晾晒衣服,便告知她不能在公共场合晾晒衣服。
钱某的姐姐嘴上答应着,却没有实际行动。工作人员见此情形,立刻通知另外三名在附近执法的工作人员前来增援。五名工作人员对钱某的姐姐苦口婆心、好言相劝,可钱某的姐姐就是不肯行动。
原来,几天前,钱某的姐姐用于晒衣服的墩子因影响市容被收走了,后其又把衣服架子搭在路边晒了几次,屡次被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要求收起来。由于晒衣服不方便,钱某的姐姐心里一直存着怨气。
这时,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告知钱某的姐姐,让她在10分钟之内将衣物收走,不然就依法暂扣这些衣物。钱某的姐姐听了这话,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大叫“我就不收!”三番五次劝说无效,该工作人员开始动手收衣服。
钱某的姐姐见状,立即抓住工作人员的衣服试图阻拦,其他工作人员立马上前制止和劝阻。正在洗碗的钱某看到自己的姐姐与工作人员拉扯在一起,以为姐姐被欺负了,担心她掉进旁边的河里,便上前阻止工作人员。情急之下,钱某朝一名工作人员踢了一脚,导致该工作人员多处软组织挫伤。
婺城公安分局雅畈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赶赴现场,将相关人员传唤到派出所。此时,钱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过激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后悔不已。
5月12日,钱某因殴打他人被婺城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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