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各项政策和方案公布 家长和考生最关注的信息来了
中考临近,与中考相关的政策和信息也备受家长们关注。昨天下午,嘉兴市教育局下发文件,公布了各项政策和方案。
保送生推荐办法
2015年,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定向分配生计划分别为272名(另外面向县市68名)、240名、200名,推荐名额按照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一定比例,即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分别为3.7%、3.4%、2.9%进行分配。同时,结合生源学校办学水平(包括上一年度推荐学生的实际录取情况)和规范办学行为等因素安排适当奖励名额。考虑到推荐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推荐名额。
推荐资格主要面向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和市本级初中学籍,在本学区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在八、九年级无转学)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嘉兴市户籍,在市本级民办初中就读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具有定向分配嘉兴一中资格,但只能占用该校面向市本级外招生数。
推荐条件:综合素质评价中德、智、体诸方面表现优秀,评价等第达到2A2B及以上者,其中“品行修养”必须为A;七至九年级每学期期末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社会·政治、科学)成绩优秀,其中七至九年级各学期期末学业考试成绩折算比例为:七年级上和下各占10%,八年级上和下各占15%;九年级上占25%,一模占25%,学业成绩在学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前14%,每学期体育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且中考体育成绩达到25分及以上。当初中学校在前14%学生中不能完成推荐计划时,最多可以放宽到16%。
保送生如符合相关条件也可获得加分,同时符合多个优惠加分条件,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同一类别重复得奖,只能选加一项。
保送生计划列入市教育局核定的高中段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内,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统一参加中考,按一定比例退档,提前录取。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只能填报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中的一所学校,按要求填表。推荐资格公示后,不得放弃或更改志愿学校。预备推荐学生的推荐办法和定向分配生一致,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只能填报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中的一所学校,按要求认真填表,在这些学校定向分配生报名不足时,由预备推荐学生按照三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获得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学校在定向分配生资格推荐工作中,做到“两公示”,即政策办法公示、推荐人选公示。公示地点必须在校内明显位置,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市本级中考加分细则
加分对象:参加2015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
加分范围:政策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4个类别。
政策类中,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这些考生可以降30分录取;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这些考生可以降20分录取;其他军人子女可降低5分录取。此外,具有嘉兴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也可享受政策类加5分。
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这3类的加分分值都是5分。科技类,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间参加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含科幻绘画),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以上属于集体项目的,加分仅限于第一作者。体育类,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参加省、市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列入年度计划内的体育竞赛项目(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项目内)。单项获省前六名、市前三名;集体项目获省级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的50%);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项目内)。艺术类,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A级的考生。
同一考生同一类别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可按该类最高分值加分;如同时符合多类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军人子女最高不超过3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各初中学校必须在上报前将享受加分学生名单、加分分值等信息,在校内公示栏或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嘉兴教育考试院将在嘉兴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
2015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特长生和特色班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市本级初中毕业学生。报名由招生学校自行确立基本条件,并根据学校培养目标等实际情况,确定本校特长生或特色班学生的报名条件及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由招生学校确定,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所高中学校报名。各学校于6月12日前将名单汇总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学校按统时间进行特长测试,特长生、特色班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进行,特长生现场测试时间统一为6月17日。根据测试成绩,学校按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计划的1.5倍确定特长生、特色班入围名单,于6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和嘉兴教育考试院,在嘉兴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各高中学校特长生、特色班入围名单。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方案、入围名单和中考成绩,给予适当降分录取(最高降分原则上不超过30分)。考生享受特长生招生降分政策后,不再享受同类别的中考特长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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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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