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将启动药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6月1日起,全国将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届时,台州市将开展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至12月10日结束。
据了解,下月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将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据悉,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后,台州市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实施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放开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的药品市场价格行为,重点检查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
具体内容是上述单位是否存在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以下违法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行为;公立医院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行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的行为;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
据了解,此次检查中,若发现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届时,对于哄抬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恶意扰乱市场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处罚。其间,市民也可拨打12358向当地价格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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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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