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灵溪铁腕整治安全隐患 10天拘留7人
6月初以来,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清剿“百日攻坚”行动,结合创满意“六百”活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铁腕整治安全隐患。连日来,该所清查场所125家,责令整改35家,查封存在消防隐患场所10家,查处7起消防违法案件,行政拘留7人,行政处罚22人。
6月1日上午,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灵溪镇盛华路某食品店中存在非法储存爆竹的行为。经查,该食品店店主吴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6月4日下午,该所民警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温州某物业公司保安部经理唐某指使尚未取得建(构)物消防员操作证的彭某,在灵溪镇某住宅区消防控制室内冒险作业,其行为构成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行为。
6月5日、6月9日,民警分别在灵溪镇朝阳北路、河滨西路查获出租房管理人员蔡某、赖某,在拒不改正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其行为构成了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6月8日、9日,该所民警分别在灵溪镇沪山路、城中北路等查处三起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案件,抓获林某、卓某、陈某等三人。
现以上7人均已被苍南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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