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模胡爱华捐出443件个人档案
“国际档案日”开启“档案与你相伴”模式
全国劳模胡爱华捐出443件个人档案
其中一件为时任浙江省省委书记张德江给胡爱华的题词
胡爱华向档案馆捐赠个人档案。
张德江在胡爱华工作笔记上的题词。
昨天是“国际档案日”,昨日上午,市、区两级档案馆和丽水市城建档案馆在万象山门楼联合开展以“档案与你相伴”为主题的国际档案日现场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来自市交警大队的全国劳动模范胡爱华,将自己珍藏的443件个人档案,无偿捐赠给了市档案馆收藏。
443件个人档案无偿捐赠市档案馆
在活动中,来自市交警支队的全国劳动模范胡爱华将自己个人珍藏的档案全部拿出来无偿捐赠给市档案馆收藏,有奖章证书、有新闻资料、有领导题词、有工作资料,总共包含七大类、共计443件。
记者看到,胡爱华给档案馆捐赠的档案中,还有张德江同志给他写的题词。题词内容为“胡爱华同志:再接再厉,争取更大光荣,张德江二000年五月一日”。
据胡爱华介绍,2000年4月,他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4月底,他和市环保局的蔡镕、青田土地局的徐佐洪、龙泉龙渊街道桥头村的陈金、遂昌三仁乡小忠村的廖志成等5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了表彰大会后,于5月1日回到杭州。中午的宴会上,时任浙江省省委书记的张德江同志向他敬酒,并在他的笔记本上题词:“胡爱华同志:再接再厉,争取更大光荣!”。回到丽水后,电视台的记者朋友采取滤色的方式复制了此题词。胡爱华把题词做成了匾框,放在办公桌上,时时刻刻勉励自己。此次活动,他把笔记本和匾框都捐赠给了市档案局珍藏。
捐出个人档案只为让社会更了解警察
据了解,胡爱华先后在丽水县城关镇派出所、城中派出所,丽水市公安局工会,丽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多个岗位工作,曾获得全国劳模、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浙江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胡爱华在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工作时,就因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多次立功名声在外,市档案馆曾跟他预约收藏他的个人档案资料。
2003年4月,胡爱华收到了市档案局发来的关于收集人物档案资料的函,使他更明确了个人档案资料的收藏意识。从此,胡爱华开始了对个人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和登记工作。
在整理登记过程中,胡爱华也碰到一些难题,市档案馆还专门派出档案保管和利用的专家来为他讲解指导,与胡爱华共同完成了他生平资料的整理。
“注重收集、分类保管是个人档案资料整理登记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嫌烦、嫌累,要有耐心、细心。”胡爱华说,这次他向市档案馆移交的个人档案资料有奖章证书、证书证件、新闻资料、图像资料、工作资料、新闻用稿稿件留底以及领导题词等7个系列。
“装了满满7箱,全都捐赠给了市档案馆,我就希望自己的档案资料通过专业的保管及利用,能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人民警察尽一份力。”胡爱华说。
“档案是一代人留给另一代人的最珍贵礼物,我们对它的爱护程度,标志着我们的文明程度。胡爱华的档案是非常珍贵的,他做事严谨认真,收集的档案材料条理清晰且系统全面,并且坚持了10多年,至今还在持续。如果以后有人想了解我们丽水市一个劳模的生活,只要翻开他的档案,就能一目了然。”市档案局副局长吴利民说。
“其实普通人也有机会把生平材料放进档案馆珍藏,不妨也做一个档案收藏的有心人士,比如把一生中的各种考试证件进行收集,把自己各个人生节点的照片、文字等等加以收藏整理。”吴利民说,“总的说来,只要是时间跨度长、有特殊意义、且比较齐全的档案,档案馆都是非常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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