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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出纳挪用上百万元 一审获刑5年6个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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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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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弟弟还债和满足自己的奢靡消费,绍兴某电子科技公司一名29岁女出纳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挪用公司资金共计116万元。6月20日,柯桥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挪用资金案,被告人魏某构成挪用资金罪,被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同时追缴魏某违法所得余款74.5万,追缴后发还给该公司。

今年29岁的魏某是绍兴一电子科技公司出纳。工作4年后,魏某从公司新人锻炼成为了企业骨干。由于是公司出纳,魏某经常往来于公司与银行之间,汇入和支取着一笔笔巨额资金。2013年10月,魏某弟弟欠下60多万元债,于是向姐姐求助,魏某替其偿还了一部分。由于帮弟弟还债,魏某原本就不宽裕的生活变得更加拮据。

两个月后,手头没有钱花的魏某想到自己手上有多余的已盖好公司印章的转账支票,于是她抱着侥幸心里在收款人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从公司账户转账16万元到了自己卡上,随后,魏某将这笔钱用在了购买衣服和吃住消费上。仅过一个星期,魏某利用同样的方式从公司账户转账100万元到自己卡里,并将钱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上。

仅仅过了一个月,魏某挪用公司钱款的银行记录就被老板发现,于是报了警。案发后,魏某及其亲友退还41.5万元给魏某所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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