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人赔不出钱 好心交警帮女子垫付
一提起不久之前的车祸,陈女士仍然心有余悸,但想起处理车祸的交警,心里又多了几分感动。
5月16日那天,陈女士在经过三水湾菜场的时候,被一辆迎面驶来的电瓶车撞倒在地,左脚的大脚趾当场骨折。陈女士疼得站不起来,幸好有好心人把她扶了起来。
边上很快来了一群围观者。有人帮忙叫救护车,有人帮忙报警。肇事者是一名40多岁的女子,来自外省,看到陈女士倒地不起,她也被吓坏了。
眼看发生了这么严重的车祸,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当时来现场处理事故的是南湖交警二大队的李春峰。看到两个人都气冲冲的,李警官赶紧协调起来。
陈女士随后被送往武警医院。“我痛了三天三夜,休息了一两个月,花去了上千元医药费。本来在外贸公司上班,这么一来也只能请假。”事后,陈女士告诉记者。
在李警官的协助下,事故双方商量赔偿事宜,然而肇事女子表示,自己家庭条件贫困,拿不出太多钱。
李警官告诉记者,他了解了具体情况以后,发现事实确实如此。该名女子刚来嘉兴不久,没有正式工作,还带着三个孩子,经济条件很紧张。最终陈女士和对方商定,让肇事方赔付800元。当着李警官的面,肇事女子写下了一张800元的欠条,答应等到6月份的时候把钱还清。
6月份转眼到了,可是肇事女子告诉李警官,自己只能拿出400元,剩下的钱,实在无能为力。
不过,前不久陈女士还是收到了800元钱。一问才知道,原来另外400元是李警官垫付的。
“我很不好意思,又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能麻烦晚报帮忙感谢一下李警官了。”昨天的电话中,陈女士对记者说。
“我也去肇事女子家里看过,确实很贫困,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所以我就帮她垫上了。”提起这件事,李警官的语气很轻松,“这样的纠纷、事故很常见,处理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
“我也是帮别人一把。当时我跟撞人的那位女士说过,让她有钱了再还我吧。”李警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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