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权”抵押贷款打开农民融资门
近年来,嘉兴银监分局以建设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为契机,不断指导银行业在金融支农方面开拓思路、创新举措,特别是试点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为主体,创新推广以农房财产所有权抵押(后调整为农房改造建设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为主要内容的“新三权”抵押贷款,从而有效破解了农民贷款难题。截至今年5月末,嘉兴市银行机构累计向5330户农户发放“新三权”抵押贷款12.3亿元,相关做法走在全国前列。
农房财产所有权抵押
嘉兴市对农房财产所有权抵押贷款的探索最早。2007年,嘉兴市的农合机构试点发放农房财产所有权抵押贷款,但因宅基地使用权无法抵押,导致其附着房屋抵押权缺乏法律保障,未能全面推广。2009年,嘉兴市开始了“两分两换”试点,农合机构也推出了农房改造建设贷款,采取联保、个人担保、第三方抵押、担保公司担保等多种形式,解决农房无证难抵押问题。目前银行机构累计投放农房改造建设贷款约7亿元,支持农户近5000户。
在海盐横港的德胜印刷有限公司,老板缪建星用家里330平方米的农宅贷了35万元。他说,想用这笔钱来购买新的印刷机,两三年时间就可以回本。而50多岁的嘉善姚庄农民钟兴根则凭着住房抵押贷款29.5万元,扩种了8亩大棚蔬菜。海盐信用联社理事长包永良表示,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的好处非常明显:简单方便,农民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提出申请,一般几天内资金就可以到位,且不需要寻找担保人;利率低,涉及农业生产的贷款享受基准利率。嘉善县也规定,农业创业贷款可享受基准利率,其他贷款相比一般贷款利率优惠幅度为20%至30%。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如果没有‘农钻通’,我可能要多投入好几百万元。”昨天,浙江鑫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俞金星这样告诉记者。据了解,“农钻通”是海盐农信联社推出的一款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的专项信贷产品,它大大提升了农村土地的融资价值,为农业集约化经营开辟了有效的融资渠道。
早在2009年,嘉兴市海盐、平湖两地农合机构就开始创新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该项创新较大程度上突破了农村土地难抵押的瓶颈,缓解了农业大户担保难题。流转土地只要具备生产能力、能出具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和正规承包经营合同、经营土地没改变经营用途等条件,都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嘉兴市已有6家农合机构以及嘉善联合村镇银行、秀洲德商村镇银行推出该类贷款,累计发放贷款金额达5.2亿元,5月末贷款余额1.5亿元,占浙江省(不含宁波)涉农金融机构土地承包流转抵押贷款总额的50%。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
“这回创业有资金保障了!”去年9月29日,嘉善罗星街道李家社区农户陈小燕、许春良以《嘉善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分别“换来”了县农商行、县村镇银行的贷款。陈小燕一家在惠民街道大通村及周边承包了220多亩土地,从事果树和大棚种植,由于下半年生产经营需要,她急需一笔资金,县农商行提供的贷款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今年,为进一步盘活农村资本,拓展农村融资渠道,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进程,嘉兴银监分局联合市农经局推动嘉兴市农合机构创新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从加快颁发股权证、执行优惠利率、放宽质押比例、完善质押登记、依法处置质押权等环节优化质押流程从而加速推广。这一创新也获得了银行机构的积极响应,海盐信用联社配套出台了办法,第一时间开展农民股份资产合作社股权质押贷款业务试点。目前嘉兴市已有2家农合机构正式发放该类贷款,贷款余额为26万元。
“虽然嘉兴市农村‘新三权’抵押贷款的创新走在全国前列,但这项改革创新要全面铺开还有不少难题待解。”嘉兴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未来将深入排摸“新三权”抵押物处置困难的症结所在,总结个别先行机构的创新方式,与农经、国土等部门协商推进“新三权”抵押后处置机制的创新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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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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