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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流窜作案,对香烟“情有独钟”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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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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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蓝亦静 见习记者 姜安琪

  江山男子毛建(化名),今年21岁,年纪不大,“资历”挺深。他从14岁小学肄业,16岁因盗窃罪被江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20岁又因盗窃罪被江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期间,无所事事的毛建再次重操就业,半个多月时间,他多次盗窃,并对香烟“情有独钟”。

  7月27日,凌晨1点左右,毛建从老家江山市新塘边镇出发,骑着一辆家里的旧自行车,准备作案。他沿着江西省玉山县方向骑行,期间路过一家正在造房子的新房,就从新房里面捡了一根半米长的钢筋带在身上。之后又骑了大概半个小时,毛建看到一家小超市,就停下来实施盗窃。

  “我沿着这家小超市转了一圈,看到后门边有一扇防盗窗,就用捡来的钢筋撬了防盗窗的三根窗栅,再撬开了玻璃窗的锁扣,很轻松就爬进去了。”事后,毛建交代。他爬进这家超市,直奔烟架,盗走了2条利群香烟和10余包中华香烟。

  “我身上没有钱花,烟瘾还重,没有烟,这日子我就感觉过不下去,所以我就想到了到外面偷点香烟,既可以自己抽,抽不完还能卖。”

  怀着同样的心理,8月8日凌晨,毛建再次带着那根钢筋,骑着自行车外出偷香烟。这次他骑了20分钟左右,看到街边上有一家小店,窗户竟是开着的,并且没有防盗窗。于是,没有用到钢筋,毛建就轻而易举盗走了店内的5条香烟。

  “我偷的时候,里间就睡着店老板,我还听见他打呼噜的声音。我就拿了香烟,其他东西都没要。”毛建口中的店老板一觉醒来,发现店里失窃,匆匆赶到江山市公安局淤头派出所报案。8月10日,毛建已经被江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三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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