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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公积金全省“打通”了衢州缴存的公积金,省内可以异地买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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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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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祝春蕾) 9月1日起,市民可以在省内任意城市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子了。这是记者昨天从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日前,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自9月1日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根据这个《通知》,省内已签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的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均适用该办法。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衢州已经签订了《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需要指出的是,异地贷款执行购房地中心贷款政策规定。购房地中心提供异地贷款资金,并负责异地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抵押担保、发放及回收管理等;借款职工需要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借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查询认证后,决定是否准予贷款。

  此外,职工办理异地贷款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含本金、利息及罚息);缴存地中心依据购房地中心出具的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凭证,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业务,具体按照缴存地中心的提取政策执行。

  另据了解,去年年底衢州就出台了异地贷款购房的政策,即凡是持有衢州户口的个人,在省内其他地区工作,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即可向衢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贷款。而从今年9月1日开始,这项政策受益范围就进一步扩大,取消了户籍的限制,省内区域的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具备了省内公积金购房异地互认的资格。

  有业内人士指出,浙江省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将对浙江省内大城市的楼市带来利好。不过记者从市区一些售楼部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衢州的影响虽然不及大城市,但是对于一些返乡置业的购房者和前来衢州购房的外地客户仍然会有较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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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要申请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一起来看一下。

  异地贷款办理的条件:

  (一)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并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有合法的购买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六)提供购房地中心认可的担保或抵押;

  (七)符合购买地中心其他公积金管理政策规定。

  异地贷款办理的流程:

  (一)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三)购房地中心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

  (四)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五)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六)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 (七)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均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备案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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