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家训 传家风36:勿以善小而不为
王昱宁
从小爸爸妈妈就教导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常常萦绕我的耳畔,《三字经》里说的:人之初,性本善。人性本是善的,我们家一代又一代的延续了以善为先的家风。
新中国刚成立不久遇上了自然灾害,大家都很贫苦,很多人家吃的都是野菜,当时太奶奶一家有5个孩子,食物本身就很缺少。有一天她在吃饭,忽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原来是一个很久都没吃饭的人想讨点吃的。于是太奶奶毫不犹豫地从一家人的食物中分了一大半给那个人。至今,老家胡同里的老一辈街坊邻居,提起太奶奶时都赞不绝口。
这种以善为先的家风就一直传给了我爸爸和妈妈及我。在单位里,妈妈组织毛衣拍卖会,厂里面织毛衣的能手织出漂亮的各式各样的毛衣进行拍卖,拍卖得来的钱拿去捐给山区里的孩子买书买衣服。妈妈还经常倡议厂里职工为患病职工捐款。妈妈告诉我,当她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他人时,给他人带来了快乐,她更加快乐。
我的爸爸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记得小时候,我和爸爸出门散步,想买一个瓜,看见马路边上有一个杂技团在表演,我们挤进人群中看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在表演高难度动作,真叫人捏一把汗。这时爸爸掏出10元钱,叫我拿去给他,我突然反应过来,这可是我要买瓜的钱啊,“不行不行,绝对不行。”当时我死活不肯给,急得都哭了起来。但是爸爸一遍又一遍地做我的工作,最后我终于同意了。从此后,我听从爸爸的教诲常常帮助他人。
我生活在这个善良和谐的家庭,家人用爱心感染着我,用言语影响着我,用行动带领着我。其实,帮助别人也带给自己快乐,善待他人等于善待自己。我会将这个家风延续下去,让自己和他人得到快乐。
作者系衢州市华茂外国语学校初二(1)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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