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10月30日至3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航勇、朱金坤、项勤、陈振濂、徐祖萼、郑荣胜、徐苏宾,秘书长陈建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陈振濂、徐祖萼、郑荣胜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全体会议。副市长杨戌标、戚哮虎、陈红英列席会议。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受主任会议委托,陈建华作关于本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受张鸿铭代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杨戌标提交市政府人事免职议案并作说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关于《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关于《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草案)》、《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草案)》和《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受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负责人作关于调整2013年杭州市本级收支预算的报告。受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关于《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戚哮虎代表市政府作关于杭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郑荣胜作关于接受黄坤明请求辞去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说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提交人事任免报告并作说明。
经分组审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坤明请求辞去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受主任会议委托,郑荣胜提交人事任职议案并作说明。
经过继续分组审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调整2013年杭州市本级收支预算的决议、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的决定、关于市政府贯彻执行《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政府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
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