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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被偷不足百元 为引民警重视谎称被偷4000多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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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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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通讯员 陈芳)8月17日,南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爵帅服装厂有对象失贼。南郊派出所快速出警。
  据体味,朱师长教员、杨师长教员是爵帅服装厂的员工,平常平凡住在厂内307宿舍,一人一个房间。白昼,朱师长教员、杨师长教员在厂里上班,当天晚上18时两人回宿舍时发觉本人房间门口的木头挂锁被踹了,他们赶紧进房间检查,随后并报警:朱师长教员丢了一部三星手机和1800元现金,杨师长教员丢了2600元现金、一双灰色匹克运动鞋和几十元零钱。
  说来也巧,第二天,杨师长教员和朱师长教员在宿舍之间串门时发觉了穿着杨师长教员匹克运动鞋的罗某。他是杨师长教员和朱师长教员一致个厂内的同事罗师长教员的堂弟。见到本人的鞋子以后,杨师长教员、朱师长教员即刻将罗师长教员捉住,并扭送到南郊所。
  经询问,罗某很爽脆地认可了曾到爵帅服装厂盗取一部三星手机、一双灰色匹克运动鞋和六七十元钱,但承认拿过朱师长教员和杨师长教员的4400元钱。罗某暗示:“若是我拿了4400元,我早就跑了,还待在这边等你们抓吗?”。见罗某立场这么果断,办案民警不由起了疑问,又再次询问了朱师长教员和杨师长教员。朱师长教员和杨师长教员即刻道出了其谎报警情的现实。如斯一来,朱师长教员和杨师长教员就涉嫌报假警了。
  警方提醒: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治安经管惩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划定:捏造、躲藏、歼灭证据或供给子虚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法律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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