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街道人大工委原副主任贾恩瑞 获刑十三年半
温州网讯 日前,瓯海法院对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新桥街道任务委员会原副主任贾恩瑞贪污罪、受贿罪做出一审问决,贾恩瑞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履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褫夺政治权益一年,并处没收财富6万元。
检查机关指控,2008年时任南白象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的贾恩瑞被指派担负南湖村驻村权利组组长,担任南湖村征地政策措置,期间前后伙同南湖村村委会主任叶甲、村民叶乙(均另案措置)预谋棍骗地盘赔偿款及三产前往目标予以私分,随后别离为叶甲等十一人虚增征空中积11.4066亩,棍骗三产前往目标650多平方米和赔偿款57万余元,该南湖地块期房市场价8000元/平方米,总价值为群众币5201409.6元。2009年,南湖村村民陈某要求贾恩瑞在丈量征空中积时予以看护。取得贾恩瑞为其棍骗的三产前往目标面积和赔偿款后,陈某送给贾恩瑞五万元暗示感谢,贾恩瑞予以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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