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法院对涉案精神病人强制医疗
8月19日上午,椒江区群众法院巡回法庭“搬进”病房开庭,涉案肉体病人在病房里接管庭审。法官当庭作出宣判,宣布该病人不负刑事权利,并对该病人停止强制医疗。
涉案肉体病人朱某,往年36岁,初中文化,农夫。2013年3月24日,曾在路桥、洪家等地找任务的朱某回到其怙恃任务单元的宿舍里,在宿舍里,朱某病发,认为有人要害本人儿子,遂用菜刀将本人妻子郭某砍死。
经法医剖断,郭某系锐器砍击以致颈髓全层断裂,阁下颈动脉断裂,大出血灭亡。朱某在案发觉场被公安民警抓获。
同年4月22日,经台州市第二群众医院司法剖断所剖断,朱某对本案无刑事权利才干。8月3日,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司法剖断所剖断,朱某对本案有部门刑事权利才干。
往年5月21日,浙江省肉体病剖断委员会出具剖断征询定见书,赞成台州市第二群众医院司法剖断所定见,即朱某患肉体割裂症,案发时处于疾病迸发期,无刑事权利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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