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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国庆旅游市场环境 杭州组织开展贯彻《旅游法》执法大检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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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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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杭州召开“十一”假日旅游工作会议,对即将到来的国庆长假旅游工作进行部署。今年国庆适逢《旅游法》正式实施之日,游客出行的方式、理念及旅行社的盈利模式都将发生重大改变。新《旅游法》严禁强迫购物和自费项目,导致团费增加,也让很多处于观望状态的市民放弃出境旅游,退而选择短途近郊游。再加上国庆期间天气晴好,小汽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等有利措施,杭州旅游将呈现出游客集中出行、自驾自助游增长态势强劲等特点,对做好假日旅游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根据杭州市旅游目的地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此前,市旅游目的地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已经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杭州市旅游目的地管理任务依然艰巨,尤其国庆假期历来是旅游旺季,也是“野导”、“黑车”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活动高峰期。为此,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果,认真做好假日期间的监管工作,防止“野导”扎堆拉客、欺骗购物、散发虚假涉旅广告等行为的反弹,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秩序。尤其西湖风景名胜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在节日期间还将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尤其对“野导”、“黑车”多发、频发区域进行重点打击。

  为了保障景区(点)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杭州市已全面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从9月22日至10月7日,杭州组织开展贯彻《旅游法》执法大检查暨2013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旅游部门将积极联合工商、物价、运管、质监等执法部门,加强对涉旅行业的监管,加大对旅游包车、合同、广告、价格等环节的检查力度,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到有声势、有成效。通过检查,加强对《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市场反应情况的跟踪和研究,切实掌握旅游市场一线动态,为深入贯彻和实施《旅游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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