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能否占有我的售房款
市民周师长教员致电党报热线:我因一次车祸身体残疾,晚年省吃俭用名下有一套70平方米的市中心房子,老伴已过世多年,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平常平凡一小我住。比来我生病住院手术需求花钱,经我赞成,我儿子将我名下的房子卖了用来手术,手术出院后我住女儿家,卖房款用了一半阁下。此刻我跟儿子要剩下的那笔钱,他不给,说卖房是经我赞成的。我该如何办?
党报热线答复:记者征询了市法则支援中心主任费桔章。他暗示按照法则划定,周师长教员的子女是周师长教员的监护人,周师长教员是被监护人。按照《民法公例》第十八条划定,监护人该当尝试监护职责,呵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富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好处外,不得私行措置被监护人的财富。监护人伤害被监护人合理权益的,该当承当权利。
虽然周师长教员的儿子将房子卖掉是从周师长教员的安康好处解缆并经得了周师长教员的赞成,但不得以此为砌词,将周先内行术后的残剩房款占为己有,而该当替周师长教员妥当保管或转到周师长教员银行卡名下,未来按遗产依法措置。如周师长教员的儿子经商量或经外地社区和街道司法所调剂后仍回绝返款的,周师长教员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保护本身合理权益。如对照《老年人权益保证法》、《残疾人保证法》和《浙江省法则支援条例》,相关证据材料经法则支援机构检查后认为适合法则支援请求条件的,周师长教员可以请求法则支援。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马拉文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