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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集群孩做“老大” 家里寄来的生活费要“充公”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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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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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通讯员 叶其念) 近日,浙江省苍南县警方按照线索,经周密窥伺,成功摧毁了一个抢强抢、盗窃团伙。使人受惊的是这个在短短的两个月时候里作案20余起的犯罪团伙成员平均年齿还不到18岁,而“经管”却很残酷,团伙成员家里寄来的生活生计费都得“没收”,贡献“垂老”。
  近日,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在访问中得悉,有几个年老的小伙子经常鄙人三更以买卷烟为由,对陌头便当店停止掠取,但因所触及的金额多则几百元,少则只需几十元,有些店东由于金额不多也就没有报案。民警停止研判梳理,发觉系一个团伙作案,且除掠取还触及盗窃。
闻讯后,该所高度看重,即刻组织精壮警力睁开窥伺,并在相关警种的鼎力辅佐下,根基上查清了该团伙成员的落脚点。8月29、30日,警方睁开收网步履,别离在苍南县灵溪、藻溪等地抓获曾甲、曾乙、陈甲、陈乙、雷某、康某、龚某等7名嫌疑人。据查,落网的7人别离来自平阳和苍南两县,年齿最大为该团伙的“垂老”、22岁的曾甲,最小的康某、龚某都只需15岁。
警方查明,几个月前,曾甲以帮人打架、助威等手段,建立“江湖威信”,将以上6人鸠集到本人手下,曾乙、陈甲、陈乙、雷某、康某、龚某等人都视曾甲为“靠山”,认其为“垂老”。平常平凡曾甲吃住在宾馆内,停止幕后批示,发号施令,曾乙、陈甲、陈乙、雷某、康某、龚某等人则外出对便当店掠取、盗窃电动车和拉车门盗窃车内物品等,两个月时候作案20余起。他们把掠取、盗窃得来的财物交给曾甲后领取分红,就连家里寄来的生活生计费也要“没收”,贡献“垂老”。
  现曾甲、曾乙、陈甲、陈乙、雷某等五人已被警方刑拘,康某和龚某两人被行政惩罚。
  20余起案件虽然成功告破,但看到嫌疑人一双双稚嫩的脸孔面孔和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民警心里感触感染很繁重。这7人中大部门有家不愿归,有学不愿上,几次进出于网吧、游戏厅,巴望过上“潇洒、安闲”的生活生计使本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途径。警方呼吁广巨匠长、黉舍和社会各界要看重青少年违法犯罪成绩,关心青少年的安康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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