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三江购物女高管的歹徒获刑6年 案件细节曝光
都会快报制图
去年9月,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女高管在海曙区中西大厦公开车库被人劫持。比来,案犯李某因绑架罪被海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两次挪用巨额公款被解雇
被劫持的女高管姓严,是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的妻子。
去年9月16日凌晨8点半,正是上班早顶峰,大楼的一位物业经管人员在公开车库巡查,发觉停在一个公用停车位上的轿车旁,一位持刀男人正在拖拽严女士。他即刻报警并呼救。没多久,严女士被赶来的下属和物业公司任务人员救下,只双手受了点伤。持刀男人李某就地被擒。
李某2012年尾曾担负三江购物鄞州横街分公司店长。据海曙检方指控,李某屡次将单元货值为40多万元的大豆油、葡萄酒和大米等物品转卖给他人。另外,在2013年7月,他还将公司477张面值1000元的三江超市购物卡转卖给他人,总共80多万元,他都没有实时上交给公司。
两件任务被三江购物发觉后,李某退还了钱,但被公司解雇。
本想劫持老板却误劫老板娘
被解雇后,李某过得不如何好。去年9月10日和11日,他带着水果刀、胶带等对象,前后两次离开海曙区中西大厦公开车库停止踩点,方针是三江购物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想讹诈一笔钱,但因故未能尝试。
5天后,李某再次照顾上述作案对象,潜入中西大厦公开车库流动车位周围,碰到了陈某某的妻子严女士。
他将严女士挟持在一辆黑色的公共轿车内,向陈某某索要钱财。但因严女士抵挡呼救,终究没能得逞。
挪用行动不构罪因绑架获刑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动已组成绑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由于被害人的抵挡和他人的实时挽救,李某的绑架没有得逞,属于犯罪得逞,可对照既遂犯减轻惩罚。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犯职务侵犯罪这一现实,李某虽没有将收到的酒、大豆油等货款及三江卡的变现款上交给公司,但他并没有采取相关手段将单元账目做平,是以没有空虚证据证实李某对上述的金钱有不法据有的专心,应认定为挪用行动。
同时,公诉机关没有空虚证据证实李某什么时辰收到该金钱,收到后是不是用于营利勾当或不法勾当,李某又承认在被公司发觉前收到过上述金钱,故就该现实认定为犯罪证据缺乏。
终究,海曙法院以绑架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6年,并惩罚金2万元,犯罪对象予以没收。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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