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公安为80名农民工追回30多万元拖欠款
本报讯(记者 余慧娟 通讯员 郑志华) 9月10日上午,常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郑慧明将包领班王某拖欠的最初32.6万元余款,交到80名民工的手上。拿着这“早退”的工资,家住常山县青石镇的吴明激动地说:“这下孩子的大学膏火,终究可以交上了。”据体味,包领班王某自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在承包常山一大型乡村广场项目木匠工程期间,拖欠名下80余名民工工资合计77.9万元。该项目部民工在屡次讨要工资未果的景象下,到常山县人社局报案。8月18平常山县人社局要求承建该项目部的建筑公司和王某在3日内将拖欠的民工工资领取结束,预先,建筑公司于当日将45.3万元工程余款汇入常山县人力社保局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尔后,常山县人力社保局向王某投递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要求期限领取民工薪资,但王某一直以与建筑公司具有工程款争议为由回绝领取民工工资32.6万元。8月27日,常山县公安局将王某抓获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王某归案后,认罪立场较好,其妻子也予以合营,自动聚集资金将拖欠的农夫工薪资32.6万元还上,常山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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