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 邀请15名杭州公民旁听
浙江日报杭州7月18日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将于7月23日在杭举行,预计会期3天半。根据有关规定,会议安排杭州市(含所辖县、市)的公民参加旁听,7月19日受理申请。
这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修订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这次会议旁听人员总人数为15名。凡是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申请。
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凭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杭州市区的公民可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3444、87053449;传真:87053445;申请时间:7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4时,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16、85250713;申请时间:7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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