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个体企业增强发展后劲 顺利实现转型升级
为推动符合条件的个体企业增强发展后劲,实现转型升级,根据上级有关加快推进“个转企”工作通知精神,杭州市地税局下城税务分局高度重视,积极准备,高效办理“个转企”各环节手续,为推动“个转企”步入发展快车道、实现快速转型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三个原则。首先,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分局主动破除条框束缚,优化办税服务,强化政策支撑,积极引导和扶持“个转企”,努力做到让转型主体多受益、不给转型主体添负担。注重激发个体工商户的内在动力,增强自愿性。其次,坚持分类指导、科学推进。遵循当前市场形势,结合下城区产业特点和主体自身情况,做到因类因需、科学施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对实力较强、条件较成熟的主体,着手转型工作;对有一定实力,但转企有顾虑的主体,积极引导和扶持;对规模较小、但潜力较大、成长性良好的主体,加强关注和培育。再次,坚持公平公正、有保有压。一手抓税源、一手抓规范,通过税收杠杆作用,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动依法经营,保障辖区经济健康发展。
用足三类政策。首先,落实税费优惠。“个转企”后属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征收,对确有困难的“个转企”企业,可申请减免房土两税。其次,用足社保扶持。从转企当年起,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可实行3年缓进期;原按企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仍按原规定比例执行。再次,做好其他支持。“个转企”后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在年检时,除法律规定外,可免于提交审计报告;“个转企”后原则上可保留转企前获得的各种信用等级评定等荣誉。
实施三项措施。首先,成立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个转企”工作,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协作,主动推送大型个体工商户名单给区政府及工商部门,办税服务厅增设“个转企”绿色通道,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大力加强“个转企”的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进行宣传,专门印制“个转企”小册子,发往各街道、各社区和各市场,激发个体工商户的内在活动,赢得工作支持。最后,健全“个转企”工作全程服务机制和异常处置机制。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形,及时调查核实,力争“全程服务无死角”,为“个转企”工作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