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礼当天未收到800元礼金逃婚 新郎起诉索赔
婚礼当天,只因男方没给付800元的下轿礼,女便利愤恚逃离婚礼现场。为此,男方速将女方告到法院,称女方的行动让他颜面尽失,肉体上也遭到严重风险,故诉至法院要求女方退还全数彩礼并领取肉体赔偿。日前,南京市溧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男方诉请停止了酌情认定。
2013年,家住溧水的小赵和小丽经人引见熟谙,生长为恋爱联系,并领证成婚,以后遵循乡村风俗打点酒席。婚礼当天,双方亲戚都如数参加恭贺。可到了拜堂的吉时,却迟迟不见女方下车,原是女方索要800元下轿礼。但这800元究竟给仍是不给,男方一向没有明说,只让女方先下车拜堂。可女方哪肯依,双方为此僵持不下。终究,女方气得逃离了婚礼现场。双方的热诚是没法再延续了,让小赵耿耿于怀的是,他所收入的彩礼,其实不宁愿宁可竹篮吊水一场空。为了讨回彩礼,他将小丽告上了溧水法院,并要求领取肉体赔偿3万元。
溧水法院分析斟酌双方家庭形状,酌情认定小丽返还小赵彩礼22000元,并判决双方离婚。但对小赵要求小丽领取肉体伤害赔偿的诉请,按拍照关司法注释划定,法院不予支撑。(江南时报 记者纪树霞通讯员张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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