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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连元车祸案民事索赔414万元开庭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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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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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9月25日电(记者范春生)评书扮演艺术家田连元遭受车祸案往年3月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宣判,法院认定肇祸者赵晓明犯交通闯祸罪,一审问处有期徒刑3年。刑事了案后,田连元及家族在沈河区法院就民事赔偿另行起诉,向赵晓明、租车单元等4方被告索赔414万元。沈阳沈河区法院24日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5月28日20时50分许,时年36岁的赵晓明醉酒驾驶吉AFD033小型越野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二环路口南侧200米处时,超速驶入途径左侧,前后与由北向南行驶的3辆车发生剐蹭,个中1辆本溪派司的轿车由田昱驾驶,其父田连元坐在副驾驶位置。狠恶碰撞致田昱驾驶的车辆失控后又与同向行驶的另外一辆车发生剐蹭。事故形成田昱灭亡,田连元及另外2人受伤,5辆车保护。个中田连元头部、脊椎等多处受伤。
往年3月31日,法院以交通闯祸罪判处赵晓明有期徒刑3年,他当庭暗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刑事部门了案后,田连元及家族在沈河区法院就民事赔偿另行起诉。被起诉的4方包含:闯祸司机赵晓明、租车单元中铁九局个人有限公司、车主张晓龙、中国群众财富安全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第一停业部,田家索赔金额合计414万元。
据悉,在414万元索赔款中,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法庭审理后,将择期就民事赔偿部门作出一审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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