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4特别报道:法治,为改革护航开路
开栏语
光阴荏苒,2014年的日历刚刚翻去,2015年已经向我们走来。
回眸过去这一年,发生在你我身边的变化点点滴滴。无论是发展信息经济、推动智慧应用,还是治水、治气、治堵、治废;无论是市民出行环境的持续改善,还是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可感知的变化背后,是杭州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
从今天开始,杭州日报推出一组系列报道,以“改革”、“创新”、“治理”、“文化”、“民生”、“生态”、“党建”、“最美”为关键词,全面回顾一年来我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新的一年里继续走在科学发展的前列。敬请关注。
2014,深改元年,刚刚画上句号。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涉入“改革深水区”,
改革越深入,困难越多,利益越是复杂。
这一年,我们看到了政府对于权力的自我革新,
这一年,我们体会到了改革释放的活力与生机。
敢闯新路、敢吃螃蟹,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变化的深处,蕴含的是这座城市
“破”的勇气,“立”的智慧。
“法院直通车”开进农村。
2014杭州作为③:法制,为改革护航开路
开门立法
2014年5月1日,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一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烦恼,有望通过这部法律得以解决。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入修订程序后的两年时间里,先后有5000余名市民参与修法,并创造了市人大立法史上多项首次——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首次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首次实行三审制和隔次审议,首次进行立法前评估……成为杭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
地方立法以往被戏称为“部门立法”: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往往由部门提出,所立项目多和部门利益相关。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如何在立法时更好地倾听民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以减少“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情”的情况?近年来,我市坚持开门立法,无论是提出立法项目、制定年度计划、起草法规草案、调研征求意见,还是法规审议修改等环节,都坚持不懈地推进公开化、民主化。
“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通过立法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充分享受到立法带来的制度红利、法治红利。”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说。
全民守法
去年10月14日,当杭州公共信用平台试运行时,引起了震动。因为,这也是一个强大的失信曝光联合平台。在这个平台,信用情况真实地影响到企业和个人的工作、生活:企业有欠薪、欠税等不良记录,会影响其申请的财政款项拨付;个人信用记录是否良好,会成为政府录用公务员的参考项之一;在杭州信用不良,到其他地方办事也会受限制。
诚信,凝聚守法共识,而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市的基础。我市开发市民法律素质调查系统,建立了普法人才库和普法资料库,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根据不同社会群体的特征,选择不同的普法内容、采取差异化的普法形式和手段。一个“覆盖全市、重点突出”的普法项目建设网络体系正在形成。
大学生围成“法”字图案,营造“国家宪法日”宣传氛围。
“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去年以来,我市通过市委决定、人大立法、政府规章、公民参与等,在法治范围内推动了多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改革,用法治护航改革。透过一个个场景,既能看到法治的变化,更能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力量。
法治为民
“汽车拥堵、垃圾围城所造成的环境恶果,有什么好的解决方式?”“河道治理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做好清淤通堵和污染防治工作。”身处《我们圆桌会》电视节目现场,民间河道长忻皓有话要说,“不仅话题重要,还因为对话者是市长”。
自2014年5月以来,市长张鸿铭已先后3次参加《我们圆桌会》,面对面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他说,考验政府工作成效的电视和网络问政,今后会变成一种新常态,各级各部门都要适应这种新常态。
都说,法治连着经济、关系民生。在杭州,“杭网议事厅”、“我们圆桌会”、“民情热线”、“湖滨晴雨工作室”、“微杭州”等民主民生互动平台,构成了多元化的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引导着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法治为民和突出法治实效,正是推进法治杭州建设的根本宗旨。2014年,共有419件重大决策、重点工程依法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暂缓实施9件,停止实施2件。
两次鞠躬、两声抱歉。去年初,市“两会”上的热点一幕——在作报告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就10多年前的两起冤假错案鞠躬致歉。“错案无论发生在何时,无论有何种客观原因,作为两错案的执法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也需要深化改革。吸取教训后,市法院制订了防范冤假错案的42条细则,力求规范每一个细节,澄清每一处疑点,以万分的努力防止万一的错案。事后,检察院系统也深刻反思,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意见》。
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为例,政法系统已经制定出台防止刑事冤假错案“实施意见”、命案办理“四套规定”、《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办法》等一系列预防刑事冤假错案的意见,形成防错纠错“制度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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