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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试管婴儿出生 户口定为非婚生子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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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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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耿珊珊 张美珍)“夫妻一路去做的试管婴儿,孩子出世了我们却离婚了。”近日,家住硚口的郭女士抱着不到3个月的宝宝离开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称想上户口被奉告宝宝为“私生女”,想讨个说法。
2000年,25岁的郭女士与大她6岁的汤某成婚,在一次宫外孕后,因输卵管梗塞,郭女士周围求医也没法怀孕。
2008年,夫妻俩决定经由过程医学手段做试管婴儿。2014年,医院成功为他们培育成活7个胚胎。昔时4月20日,医生将两个小新胚移植进郭女士子宫,其他5个停止囊胚培育冰冻保留,因两个小新胚在子宫内没能着床,怀孕失利。
为要孩子,夫妻俩一向彼此理解,合营诊治,但此次失利让很是爱好小孩的汤某有了动摇,埋怨也更多起来。
郭女士斟酌到丈夫已45岁,又是家里独子,本人却不克不及怀上孩子,深感惭愧,因而提出离婚。去年7月,两人办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两人仍住在一路。郭女士母亲看两人热诚仍好,便倡议他们再去医院试试,作最初的测验考试。
去年11月,医院将两个幼稚的囊胚移植到郭女士体内。再搜检时,个中一个胚胎已成功着床,郭女士怀孕了。
女儿出世一个多月,郭女士为女儿取名后,到外地派出所上户口,却因没有成婚证,宝宝被定为非婚生子,颇感冤枉的郭女士认为孩子是有父亲,且胚胎成活是在婚姻期内,应属婚内生子。
接管郭女士征询后,公益律师、湖北晨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迎认为,试管婴儿和浅显婴儿只是胚胎培育的编制不合,出世后享有一概的职位和权益。
我法律国法公法则并没有“私生子”、“私生女”的说法,只具有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辨别。
他暗示,郭女士和丈夫虽然离婚不离家,但孩子出世时怙恃已离婚,理应属于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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