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
昨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杭州市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航勇、朱金坤、项勤、徐祖萼、徐苏宾,秘书长陈建华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两组实地查看了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小河派出所、市看守所和江干区法院、上城区望江街道司法所,并旁听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庭审。在随后进行的专题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又听取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杭州市各有关部门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重点围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广泛开展学习培训,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和物质保障,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这些成效充分体现了杭州市司法机关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的创新意识;更好地依法惩罚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但是,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为此,执法检查组提出,要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要求,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五个意识”,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与程序、公正与效率、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依法监督与自身监督、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文明规范执法的关系,着力提高执法能力。要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把程序公正的要求落实到刑事司法活动全过程,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检法司相互监督协调、相互协作的机制,同时,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完善人员、装备、经费保障机制,满足刑事司法工作需要。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队伍。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努力为刑事诉讼法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