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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肇事弟顶替 调包计败露双双判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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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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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钱俊皓)哥哥无证驾车撞人后,打德律风给有驾驶证的弟弟,弟弟“挺身而出”救哥哥,玩起了调包顶替的幻术。成果,兄弟双双受审,哥哥被衢江群众法院以交通闯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弟弟被以偏护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今朝,该判决已发生法则效率。
  袁一(假名)是衢江区上方镇人,会开车但没有驾驶证,弟弟袁二(假名)会开车且具有驾驶证。2014年12月27日上午,袁一从上方镇卫生院中间的停车场开着一辆半挂货车筹办前往某厂拉货。当车子开到上方镇立模村一个修车店的周围路段,在与一辆白色翻斗车交会时,俄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翻斗车前面二三米处横穿马路,袁一即刻往右打标的手段并急踩刹车,但悲剧仍是发生了,货车撞上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车上的人就地被碾压身亡。
  袁一暗示,那时脑筋一片空白,斟酌到本人没有驾驶证开车撞死人成果会很严重,所以就先分开了现场,并打德律风给有驾驶证的弟弟袁二,让袁二顶替。联系上了弟弟,袁一又打德律风给货车车主(老板)胡某,奉告胡某车子撞到人了,让他到失事的中央去措置。
  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停止勘验取证,初步认定闯祸汽车驾驶员负事故的首要权利,骑电动自行车的汪某(死者)负事故的次要权利。
  袁二在体味了事故的大致景象后,以本人出车祸的表面打德律风到外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在派出所,民警询问袁二车祸发生的具体细节时,发觉缝隙百出,顶替打算败事。 衢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一违反交通运输经管律例,因此发生严重事故,致一人灭亡,预先为回避法则究查而逃离现场,其行动已组成交通闯祸罪;被告人袁二明知被告人袁一是交通闯祸者而作假证实偏护,其行动已组成偏护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袁一赔偿被害人亲属的部门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体谅,可酌情从轻惩罚。遂依法对两被告人作出开首的一审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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