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偷吃先后四次放火 旁观火势扑灭才离开
所谓杀人纵火金腰带,纵火历来都是和杀人并列的重罪。但是,20岁的汤某纵火的启事却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他居然为了偷吃而前后四次纵火,近日被法院判处入狱5年。
一位20岁的大年老,为了偷吃以后歼灭踪迹,居然持续4次纵火保存现场,而且他每次纵火后还很冷僻地留在现场围观大众中,默默地看着火势被歼灭才分开。近日,男人汤某被宝安法院认定组成纵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汤某往年20岁,是湖南省衡山县人,据宝安法院审理查明,汤某于2014年1月23日至2014年1月29日期间凌晨时分屡次进入他人店肆、车子内盗取食物,为避免留下踪迹让他人发觉,其遂在分开现场时将店肆、车子扑灭,然后躲在围观大众内默默傍观直至火势被消防队歼灭后才逃离现场。
第一次案发2014年1月23日2时30分许,汤某进入深圳市光亮新区公明街道长圳村长圳小学对面的大排档中盗取食物。其在分开现场时,将店内纸盒放置在煤气灶上,以致全部大排档着火熄灭,该店肆及相邻的两家店肆均被保存。
5天后的2014年1月28日4时许,汤某又持续作案。他进入深圳市光亮新区公明街道玉律村的玉泉烧腊店中盗取食物。其在分开现场时,用随身照顾的打火机将店内的纸皮扑灭,以致店内的帐篷、台凳等着火熄灭,以致该店肆部门财物被保存。
第二天晚上(1月29日0时30分许),汤某又进入停放在深圳市光亮新区公明街道田寮村良兴批刊行前面的两辆小型货车驾驶室中盗取饮料。其在分开现场时,用随身照顾的打火机将后排座椅上的纸箱扑灭后分开现场,以致两车着火熄灭,该火情被路人发觉报警后才被消防队歼灭,形成两辆车损毁。
当晚(1月29日)3时许,他又进入被害人田晓林位于深圳市光亮新区玉律村的老四川烧烤店中盗取食物。其在分开现场时,将店内纸盒放置在煤气灶上,以致全部店肆着火熄灭,被路人发觉报警后才被消防队歼灭。该店肆部门财物被保存。
宝安法院认为,汤某纵火熄灭公私财物,风险公共安然,其行动已组成纵火罪。 (记者 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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