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172户住房困难家庭入住公租房?杭州租房
而对于来说,可以充分利用大量社会房源,不再纠结于土地、资金、规划、管理等问题,进而集中精力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消除“夹心层”,扩大保障的覆盖面。
余杭区公租房的房源来自社会,其条件为余杭区内成套住宅房、单套面积80平方米以下,能满足保障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且产权清晰,并限定租金。经由余杭区公共租赁房公司与房源产权人签订意向书,将房源信息录入公租房信息库。同时,由确定保障对象的申租条件、享受标准,确定房东享受标准。
同时,由于余杭区地理的特殊性和城镇居民住房的习惯性,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却不能成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理想的“住有宜居”。地处西部的瓶窑、老余杭等地的居民不愿意申购东部的保障性住房,故有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房源配售不出去,有的却有申购家庭在外轮候,迟迟拿不到房子。
说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人才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农民多高层公寓等都是大家非常熟悉的名词。然而当“住有所居”的目标初步实现时,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
对于房东来说,租客能够及时交付房租是他们最大的心愿。“现在、房东、租客三方签协议,对租金的到账问题我就不用担心了。”纪先生今年3月刚把自己的80平米新房租给一对夫妻,承租3年,房租1300元/月。由于这对夫妻申请了公租房,故纪先生每个月收到的房租一部分来源于租客的580元,另一部分则来源于补贴的720元。此外,当承租期满一年的时候,纪先生还会拿到由给予的相当于一个月租金额度的房屋整修补贴。也就是说,纪先生一年可以拿到13个月的租金。同时,还出资给纪先生的住房购买财产保险,免缴出租收入税费。
首先,在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土地资源匮缺、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严重制约了住房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以“惠都家园”为例,这是余杭区已建成的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其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房源2800余套,开发总成本13.5亿元,每平方米为4288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出售价为每平方米3089元,每出售1平方米经济房需补贴资金1199元。而且,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周期长,从启动到交付需3年以上时间,“人等房”问题十分突出。何况,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两轮驱动”的推进,余杭的土地资源已经十分匮缺,想要建设保障性住房小区,已很难解决成片连块的土地,规划布点难以均衡。
据调查,余杭区房产二级市场资源丰富,房地产商品房存量数万套;农民多高层公寓分配后,一户家庭少则二三套,多则五六套,除自己居住外,有大量闲置房。于是,余杭区公租房采取货币补贴模式,以社会房源为基础,不变更房产所有权,由货币补贴给保障对象,为他们解决“居住权”。而保障对象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提出申请意向,就近予以保障,真正实现“住有宜居”的目标。
2013年,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首先在临平试点,开始向全区覆盖。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随时随地都可以到社区申请,经过申请、审核、公示、配租等环节,及时住进自己选中的房屋,享受的租金补贴。经过实践,一套具有本土特色的货币补贴模式和、保障对象、房东三方共赢的模式在余杭建立起来。
此外,在余杭区有一部分本地户籍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的因不符合现行保障房准入条件而不能申购经济适用房,有的虽然符合条件又因各种条件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成为住房困难的“夹心层”。
货币补贴,让租房者“住有宜居”
在外打拼,租房是件大事。“工资还没捂热就又要交到一个叫房东的人手里,这是一个多么痛的感受啊!”小吴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不久前来余杭参加工作。每个月的工资不到2000元,可是房租却要每个月800元,这样一扣除,剩下的钱怎么够花?最近,当小吴听说杭州市上城区已启动公共租凭住房货币补贴的试点时,顿时对余杭的公租房也产生了兴趣。一问才知道,原来余杭的公租房政策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实施了,申请公租房之后,在余杭租房子还能享受补贴呢!
“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公租房带来的福利,为我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戴女士是临平一家公司的普通员工,每个月的工资只有3500元,除了日常生活开支,戴女士还要承担起女儿在大学里的全部开销。在朋友的推荐下,戴女士在单位附近申请了一个60平方米的公租房,原先1100元/月的租金,现在戴女士只需每个月支付440元即可,剩下的就由补贴。
据了解,目前余杭区已有172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宜居”的梦想,接下来,还将有170户左右的新就业大学生以及创业人员享受到公租房福利。下一步,我区还将结合区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的积分制管理办法研究出台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政策。“公租房将为我节省掉很大一笔生活开支。”准备申请公租房的小吴满怀期待地说道。
那么,为什么要推行公租房呢?
公租房保障性住房的新探索
何为公租房?近日,笔者带着问题走进了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原来,公租房就是将社会房源通过市场化运作配租给公租房保障对象;当房东与保障对象建立租赁关系后,由支付给房东一部分租金,减轻保障对象应当承担的租金。其保障对象主要是本地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创业)大学生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