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约谈网商和电商平台?台州电子商务网
“新的 《消法》、《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对网络销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王莉萍说,全市网商及网商平台要认真落实自身整改和网上信息筛查,切实做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
据介绍,今年1至10月,该局举报投诉中心共受理网络购物咨询2653件、举报123件和投诉394件,较去年分别增长了1.2%、668.8%、123.9%。
在394件网络消费投诉中,关于商品投诉292件、服务投诉102件。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店家销售商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店家不给予处理;购买商品店家不发货;店家发错商品导致寄回产生邮费投诉;店家不履行无理由退货等等。
导报记者 陈余玉/文“双十一”刚刚落幕,而其产生的后续效应,将持续多日。此前,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网络集中促销网商约谈会,约谈全市13家网商和19家电商平台,并向他们下发行政书,以规范网商集中促销期间经营活动的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10月1日正式施行第77号令,台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该市电商们在促销前,平台要明身份、讲规则和有公示。即排查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经营资质、身份信息;对促销规则和格式合同,修正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及减轻、免除经营者义务、责任条款;事先在网站显著公示网络集中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在促销中,平台要勤和有台账,对经营者促销活动检查,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和举报;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期间平台上发布的商品、服务信息内容及时间。在促销后,要有,组织者还需要对经营者检查,是否兑现按时送货、免费服务和附赠商品等承诺,并要认真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投诉举报。
网络购物举报同比去年增长668.8%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副局长王莉萍说,台州网络购物的势头猛增,但网络平台和网店经营者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还不尽人意,造成网络购物举报和投诉出现了大幅度的增长。
在123件网络消费举报中,涉及商品举报83件和服务举报40件。举报主要集中在网店存在夸大宣传;店家销售商品为“三无”产品;价格虚标,假打折;店家承诺提供服务为虚假服务或无法兑现等等。
“双十一”监管部门提出严格要求 “为什么约谈大家?因为过去大家做得不太好!”会上,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明说,“双十一”对电商们来说,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已成了一年中最重要活动。这次约谈目的是给电商们提个醒、做指导和提要求。
今年9月至11月,台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一个个“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查处一大批网络大要案。如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化妆品大案、临海网络传销大案和暴龙眼镜侵权案、仙居微信营销假性药案等,已经打响该市网络监管第一枪。
“每年双十一后,台州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对全市电商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行动,对违反的会采取行政,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台州市场监管的重点逐步向网络市场转移,是一个必然趋势。”蒋明介绍,接下来,将出台 《台州市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并着手建设台州的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组建一支专业的网监队伍,对网络交易进行全面监管,使台州电商朝着、规范的方向发展。
台州建设网络交易监测平台 “过去对网络交易是重发展、轻监管和弱规范,现在网络交易法律法规密集出台,电商政策红利时代已经过去,逐步成为被监管矫正的目标。此外,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主打的价格牌,随之而来的恶性竞争,市场假冒伪劣,井喷式消费投诉举报,长此以往,电商们等于自砸招牌,自毁市场。”蒋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