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 涨幅逾12%
人民网宁波12月24日电宁波从2015年1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60元调整为744元,涨幅超过12%。
此外,各县(市)和杭州湾新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将由各地根据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40%进行调整,与城区同步实施。
稿源:中国青年网
据悉,2012年1月,宁波在浙江省率先实现低保制度“城乡一体、标准一致”,并每年调整提高低保标准。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525元提高到如今744元,3年来提高了219元,年均增长12.3%。(方圆圆、邓天武)
原标题:宁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涨幅逾12%
作者:
据了解,调整后不同户型的具体救助标准为:共同生活为3人或3人以上的家庭,按人均月收入744元标准给予差额救助;共同生活为2人的家庭,补差额基础上人均月增发20元;单人户家庭,补差额基础上月增发40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