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丽水

我县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1-0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日前,我县决定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这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月标准由原来的528元提高到552元,同时仍执行补差政策,即家庭月救助金额=低保标准×家庭人口-月家庭收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由原来的396元提高到442元,仍按四个类别确定救助金额:一类442元,二类350元,三类220元,四类120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