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强大保障推动浙江省法援前行
衢州市还明确责任,进一步研究制定了《法律援助补贴执行细则》,确保法援业务经费专款专用、发放有据。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立群介绍,衢州市财政状况在全省靠后,为解决好落实司法保障和法援经费紧张这一对矛盾,常山县和协商探索了一个方案,即商请类刑事案件的办案补贴由在年底根据办案补贴标准据实补贴。这样的做法,既可以缓解经费补贴紧张的压力,又可以充分保障。目前,这一做法已在全市推广。
高素质的专业法律团队
法律援助担负着困难群体权益、捍卫和保障的神圣,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是法律援助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我省各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项措施,大胆尝试,勇于突破,在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方面做出了有意义的探索。
2014年,衢州市、县两级全面修订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均与财政部门联合下文,各项补贴标准上调1倍以上,彻底改变衢州市办案补贴全省最低的状况,大大调动了优秀律师办理法援案件的积极性。2014年,全市共支出法律援助补贴共计254.88万元,同比增长95%。
雪中送炭的周转金制度
安徽籍民工王某来舟山打工,下班途中不幸交通事故,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申请法律援助后,援助律师分3次共为其发放了40000元法律援助周转金。
2014年12月12日下午,在汽修店打工的贵州小伙李兵,工作时不幸受伤昏迷,被送往医院抢救后死亡。当李兵家属找到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时,中心立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风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东和年轻律师段飞龙办理此案。目前,援助律师已帮助李兵家属拿到了5万元左右的赔偿款,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
在舟山,有这样一句话:“再苦再难,不能苦了援助律师;出力出汗,不能援助律师出钱。”法律援助经费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免除了法援律师的后顾之忧和办案之困。
“法律援助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具有办理法援案件的热情和意愿,是法援质量的前提。”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立群介绍说,目前,衢州市成立了法律援助专业服务队,根据职能划分为案件办理组、窗口值班组和质量评估组。案件办理组根据案件性质又分成4大类13个小组,其中重事、民事案件小组均由市律师协会理事及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对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由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办理,同时鼓励各个律所的主任律师积极参与到法援案件的办理中来。另外,每年组织法援律师参加市律师协会组织的执业律师业务培训,通过强化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通讯员 吴恒昌 张静)
为破解这一难题,2009年10月,舟山市财政局、市联合印发了《舟山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其中设立专门条款法律援助周转金制度。2012年,法律援助周转金制度写入《舟山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到目前为止,该市在周转金的基础上创设了法律援助救济金、法律援助慈善金,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法律援助周转金制度,共为87户受援人发放92.61万元法律援助周转金(救助金)。
舟山市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保障标准,市、县(区)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地方财力和办案量确保法律援助经费足额投入,分级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发放。市级法律援助经费补贴由原来的民事案件1000元提高到1600元,刑事案件(审判)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300元,县(区)法律援助经费补贴实现了与市级持平或略有提高,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热情。舟山市在大幅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同时,建立起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办理跨区域、海岛偏远地区案件成本和交通费等支出,实行实报实销。
衢州市今年在原有专业服务队的基础上,还实行了签约律师值班制度,即挑选一批有爱心、责任心强,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业律师,与援助中心签定法律援助窗口轮流值班协议,平时轮流排班,在“三八”妇女节、儿童节等特殊节日协调安排专业对口的律师值班,为群众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解答。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接待来电来访网络法律咨询4298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95件,为困难群众减少或经济损失2277万多元。
多年来,舟山市法援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难题:部分受援人是家庭的顶梁柱,其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受援人因发生工伤、人身等事故,或部分劳动力后,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中断,整个家庭陷入困境,甚至一次事故将整个家庭拖垮。
完善的法援经费保障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