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开发区规划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丽水经济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土地执法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两违”执法监管领导小组为会议召集人,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部署“两违”执法阶段性工作和重大“两违”案件的处理;通报“两违”查处结果;组织协调执法局、各街道、各部门、执法大队在“两违”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执法局、街道、大队开展相应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把“两违”执法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将不定期检查街道“两违”执法监管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要不断总结,加强沟通与交流。并加强对驻村干部、村双委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两违”执法监管领导小组负责统计、汇总各街道、村“两违”案件发生数及日常监管情况,并定期通报,通报情况作为街道、大队、村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工作突出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励或鼓励。
(三)建规、国土等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未依法或违法履行行政许可和管理职能的;
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协助,做好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对阻碍执行公务行为,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控制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城乡规划和土地执法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开发区“两违”执法监管工作,履行对“两违”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负责建立健全“两违”执法监管机制和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方案;负责做好“两违”行为投诉案件的受理、查处、回复;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疑难“两违”违法建筑拆除方案。
“拆违”问题是现行执法工作中的一题,“拆违”只有得到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取得成效。执法部门必须制定科学的“两违”违法建筑拆除方案,才能组织实施。办事处、驻村干部、村双委、村干部必须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案件查处和拆违工作;相关部门如得到执法部门的协助要求,在本部门的职责内必须积极配合。个案的拆违,由执法大队组织实施,驻村干部、村干部协助做好教育工作;小范围拆违由管辖大队向办事处分管领导汇报后组织实施;疑难案件或较大范围的拆违,由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街道及村双委必须集中力量配合拆违工作,负责现场的或警戒。
(一)监管模式
(七)执法保障机制
形成街道办事处及辖区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管,执法部门负责案件查处,各部门协同作战,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管模式,整合资源,提高效果。水阁、富岭执法大队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到街道办事处,接受街道办事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双重领导,负责区域内的日常“两违”监管工作,大队长进入街道的领导班子。执量向一线倾斜,确保基层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综合执法局设立机动大队,负责牵头重点工程保障、土地卫片检查,疑难重大案件的查处;涉及建成区内的企业“两违”及主要街道两沿影响市容的乱搭乱建监管查处由执法局企业大队和市容大队负责。
(四)建立“两违”工作联动机制
(五)村双委职责: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村民依法建设、用地,及时掌握本村“两违”的动向、苗头,劝阻本村区域内的“两违”建设行为,并向街道办事处或辖区执法大队报告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执法行动。
(五)供电、供水、供气部门等部门和单位未查验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给予供电、供水、供气;或接到有关部门违法用地、违规建设告知书后,没有在限定时间内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的;
街道办事处可以从各村聘任一至两名执法或联络员参与日常管理,并给予一定报酬,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执法局负责或联络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协助街道制定考核监督制度;执法或联络员负责村日常的巡逻检查,违法信息的收集,发现情况及时向街道办事处、管辖执法大队、驻村干部报告,形成综合执法局、办事处、管辖执法大队、驻村干部、包村队员、村双委、或联络员这样一个纵横联络的执法网络。
(二)责任追究
(一)监督考核
、投诉举报。综合执法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署名必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做好登记。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交办单》)告知有关执法大队。各大队对受理的举在的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行政执法局受理指挥中心。
开发区财政将“两违”执法所需装备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确保“两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罚款、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拍卖、建筑物租金等款项,全额上缴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丽水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规划违法违规行为(以下简称“两违”),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就建立城乡规划和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开发区管委会把“两违”监管执法工作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考核,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要细化考核机制,把“两违”监管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要把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并做到层层考核,考核管用。
(二)执法流程
落实分级协调负责制。各街道、大队对辖区内“两违”执法中遇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由各街道、大队牵头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各街道、大队难以解决的问题,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并视情况区“两违”领导小组,召开区联席会议予以研究解决。
三、明确工作职责,推进分工协助
以控新治旧,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依法逐步解决“两违”历史遗留问题;发挥基层组织的监管作用,整合行政资源,形成以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齐抓共管,多部门配合,协调统一,运行顺畅的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落实责任,推进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造以共同责任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属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两违”执法监管及案件查处中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应当履行的责任)为核心的新型城乡规划和土地执法监管平台;使我区城乡规划、土地资源执法和监管工作制、规范化、科学化。
、处置流程。驻村干部、村双委发现“两违”案件后,在半个工作日内把信息通报给管辖的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得到信息后必须建立台账,做好登记,及时进行复查并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反馈给驻村干部和村双委。各大队发现涉嫌在建违法建设或接到投诉举报后,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主动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如涉嫌“两违”,应立即予以,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牵头组织拆除。各街道、大队对日常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处理结果每月必须向“两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备案。
(二)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街道大队开展“两违”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建立村级“两违”管理执法网络,完善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要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将“两违”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违法行为的发现、通报、早期处理以及与处理有关的组织工作。
(十一)其他部门:交通、安监、消防、林业、环保、卫生等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协作,负责“两违”查处工作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相关工作。
街道主要领导为辖区“两违”执法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丽景民族工业园主要负责人为园区“两违”执法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两违”执法监管共同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十)职责:为执法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协助“两违”案件调查取证,查处涉嫌犯罪的“两违”案件。
(六)国土职责: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及时把新建项目许可情况抄告执法部门,并对项目建设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发现涉嫌土地和矿产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并及时抄告执法局处理。
(六)工商、环保、交通、安监、消防、林业、卫生等部门不履行本意见职责,为未取得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核发有关证件,或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办案,造成“两违”事实的;
(四)辖区执法大队职责:组织辖区城乡规划和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执法部门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辖区“两违”日常执法监管,制定落实科学的日巡查制度,依法、查处各类“两违”行为,依法及时拆除“两违”建筑;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和台账,及时向上级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报送“两违”执法监管信息,加强与驻村干部、村干部沟通,形成联动,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国土、建规局、水阁和富岭街道分管领导,、执法大队负责人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联络与协调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负责对领导小组单位“两违”执法监管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协调和落实“两违”执法监管专项及重大行动;完成开发区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属相关职能部门、区属各街道办事处不履行职责,或其工作人员履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监管职责不力,造成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发生,造成以下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视后果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党纪政纪处分。
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部门要不定期的对执法情况开展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通报。
(七)建规职责: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及时把项目许可情况抄告执法部门;负责新建项目的定点、放样;负责公建项目的监管,加强许可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违法建筑进入租赁市场;把好工程项目的验收关,发现涉嫌规划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及时抄告执法处理。
(八)水电部门职责:负责建筑物水电接入的审核审批,严把审核关,不让水电接入违法建筑,并负责待拆除违法建筑的停水停电。
(九)工商部门职责:对不能提供有效房地产产权证件,或者不能提供租赁手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生产经营者,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发现生产经营者租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暂扣其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进行处罚。
四、创新监管模式,健立长效机制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因组织不力或相关责任人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监管不力,未依法查处致使一年度内辖区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达预警线、10%、15%的或造成大面积违法建设的;
、执法大队巡查。建立科学的巡查制度,抓早抓小抓苗头。执法大队必须建立科学的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做到“两违”行为的早发现,快处理,减少执法难度,降低执法成本。
五、强化监督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日常管理。驻村干部、村双委干部必须加强农村的“两违“监管工作,发现“两违”违法行为的苗头,如旧屋拆除、场地平整、材料准备等苗头,先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通报街道办事处或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并做好思想工作。
一、明确目标要求,确保执法效果
(四)门在接到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两违”行为、拆除违法建筑发生妨碍、、和行政执法人员等事件提出协助请求时,不及时出警执法秩序,对妨碍、、和行政执法人员等行为不依法处理,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两违”案件不受理、不立案调查的;
(二)执法监管单位不落实“两违”执法监管职责或相关责任人、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执法监管职责,未能及时发现、、查处新发“两违”行为,情节较重、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经费保障机制
为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执法监管的领导,设立开发区城乡规划执法和国土执法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两违”执法监管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纪工委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建设、国土、综合行政执法、办事处等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范围内“两违”执法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五)组织协调机制
(三)建立“两违”管理执法网络机制
主题词:
(七)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等行为时,书面告知有关部门给予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不依照本意见职责办理的。
(三)景宁民族园区:负责园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和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发现“两违”苗头或行为,及时劝阻,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