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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府倡导今年过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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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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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末年初,一场波及全国各地的雾霾,引发了大家对大气污染、空气质量的空前关注。

  伴随而来的是:往年热销的烟花爆竹,今年在杭城等地开售当日就遇冷。有的社区还拉起了横幅,高调宣布在居民区禁燃烟花。

  政府部门的态度,也在发生明显的变化。日前,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提出:要在主城区各居住小区或其他空旷区域划定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区,并倡导不燃放或少燃放。通知说,这样的倡导,是为了“尽量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其实,在1998年之前的3年时间,杭州曾规定禁止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1998年,杭州开始在重大节假日有限制燃放烟花——这条杭城烟花开禁的新闻,还上了当年的新闻联播。

  尽管杭州这么多年来一直在限制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但在政府文件中明确提出倡导市民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很少见。

  与此相对应的是,昨天,杭州市城管委也通过本报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为了杭州的蓝天,为了你我的健康,为了文明安全过节,春节期间,请大家尽量不放、少放烟花爆竹。

  即便你买来了烟花,也别随处燃放。

  杭州规定了烟花燃放的禁区,比如,砖木结构多的老城区严禁高空烟花,商品交易市场也是禁止燃放区,等等(具体控制范围,详见本报今年1月16日A1-4版)。

  另外,要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等主城区的各居住小区或其他空旷区域划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并倡导大家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尽量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在安全监管方面,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继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严禁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严禁采购、销售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对那些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起都不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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